发布日期:2024-03-14 15:23 点击:[] 作者:王旭丽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发〔2017〕9 号)有关规定,结合《甘肃农业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甘农大党发〔2017〕45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学习,针对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存在的重视程度不够、学习重点不突出、学习实效不够高、制度化程度低等突出问题,难以满足高标准高质量支部建设的迫切需要。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主要由机关党委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扩大吸收所属机关处室副处级以上干部及有关人员参加。组长由机关党委书记担任,是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副组长由副书记担任。组长因故不能主持时,可委托副组长主持。其他成员应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二、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为每月第三周周五上午进行,如有重要内容需及时学习传达,可随时安排。每月学习实行本人签到制,确因事、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事前以书面请假单的形式向组长请假,请假条经签字盖章后备案。(《机关党委党员组织生活请假条》使用统一模板,已挂机关党委主页“下载中心”备用)。缺勤的个人应及时补学相关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年度参学率应至少达到90%。机关党委每月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出勤情况进行通报,出勤情况将与个人和个人所属党支部的考核挂钩。
三、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三农”等领域的重要论述。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8.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9.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四、理论学习中心组以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每次学习计划参照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每次安排2-3名中心组成员作重点发言,重点发言人要认真进行自学,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书面发言材料,发言时间10-15分钟。组长要在学习结束前就学习情况作总结发言,围绕学习内容以及下一步如何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提出意见。中心组成员作中心发言,原则上按部门排序依次安排,同时也可考虑当次学习专题内容,根据部门领导分工进行合理安排。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后,个人应及时向机关党委报送中心发言材料、学习点评材料。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学期至少1次深入联系的党团支部开展联学、导学工作。
五、理论学习中心组建立学习档案制。集体学习档案包括学习制度、成员名单、年度学习计划、学习材料、学习记录、学习报送、考勤记录等内容。
六、个人自学应根据党委要求和自身实际认真制订个人年度学习计划,坚持自学。自学时间每月不少于30个小时。机关党委将不定期提供部分学习资料。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整理好个人学习档案,包括中心组成员的中心发言材料、学习点评材料、学习笔记以及年度学习总结等内容。应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至少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1篇。
八、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上应当报告参加集体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情况。
中共甘肃农业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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