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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农业大学委员会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党建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10-15 16:24 点击:[] 作者:王旭丽


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主持基层党的全面工作,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

一、党组织政治建设

1.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负责本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认真组织开展“对标争先”建设,坚持做到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政治把关作用、思想政治工作、基层组织制度执行、推动改革发展“五个到位”。

3.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党支部建设作为党建工作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摆在更加突出地位,使党支部成为坚强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

4.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指导,以提高组织力为重点,督促党支部坚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支部建设的首位,坚持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党员的“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党的组织建设

5.按照学校党支部建设标准,细化建设内容和措施,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三个有利于”原则,优化党支部和党小组设置。积极探索在重大项目组、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抓好公寓党支部和学生社团党支部建设。

6.指导党支部建立健全议事规则或工作规范。检査和督促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支部和党员、谈心谈话、党员定期党性分析、主题党日、按期换届、联系群众等制度。

7.认真落实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和教师党员联系学生班级、宿舍等制度,建立联系工作日志及解决问题台账,促进党的建设工作全面覆盖、全面推进。

8.指导和督促党支部积极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使党支部工作更加贴近党员群众的实际,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促进学术发展、增进情感交流、提供生活帮助等方面的功能。

9.扎实开展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和样板党支部建设。组织实施以“两示范”“两促进”“两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先锋引领行动,深入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

三、班子和队伍建设

10.全面落实党组织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书记第一责任,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11.认真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做好支部书记后备人选的培养锻炼工作。加强对支委班子成员的教育培养,全面提高履职尽责能力。落实学院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讨论决策制度。

12.做好本单位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及团委(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等的教育培养和日常管理工作。

13.与行政负责人在认真听取党支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系负责人和班主任进行共同研究提名和组织任免。

14.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并在开展工作、干部任免时,注重听取学校工会、共青团的意见建议,并主动接受工作指导。

四、党内组织生活

15.主持召开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完成年度规定次数,督促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撰写一篇理论学习体会文章。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为党员做一场辅导报告、讲一次党课和形势政策课。

16.按照学校组织生活制度规定,组织召开党委(党总支)和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处级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负责抓好问题清单建立和整改落实工作。

17.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党委(党总支)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议事规则。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本单位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

五、党员教育管理

18.按照校党委的工作部署,负责制定党委(党总支)年度党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19.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扬和宣传党员中的先进事迹,教育、批评违纪党员和按组织程序进行处分、处理。

20.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相关要求,制定本单位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督促和指导党支部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禁止突击发展。

21.建立学院党员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青年教师和入党积极分子制度,指导党支部切实做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工作。认真落实“推优入党”制度。

22.督促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督促党支部健全谈心谈话和政治审査制度。严格落实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培养要求。

23.督促党支部认真做好预备期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严格执行预备党员转正组织程序和要求,认真落实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制度,切实加强对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后的学习培训和教育管理。

24.认真落实发展党员的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等要求。党委对预备党员接收和转正必须集体研究讨论、逐一表决。

25.督促指导党务干事和党支部书记规范建立党员档案材料,做到材料齐备、程序规范。

26.严格落实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相关规定,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强对本单位出国(境)职工的审批、审查,建立出国(境)前谈心谈话、登记备案制度,及时了解回国后的思想动态。

27.认真落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单位党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教师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个学时,学生党员不少于16学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40学时。参加“三会一课”、经组织认定的网络学习时间计入总学时。

六、党建研究、考核评价及其他

28.定期不定期主持召开党委(党总支)会议,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党建重点工作任务,讨论决定党建重要工作事项。

29.每学期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党支部建设、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每学期至少听取一次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干事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0.每学期至少对党支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査,建立问题台账,结合全面摸排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整改落实。督促党支部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31.采取会议述职方式,认真做好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按要求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并将年度述职和平时督查综合评价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津贴分配的重要依据。

32.按照学校党支部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制定所属党支部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对党支部工作考核。

33.组织开展新形势下党建理论研究和党支部特色活动,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4.全面做好本单位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开展思想政治状况分析,及时协调解决师生中出现的思想和工作问题。

35.认真加强对本单位民族和宗教工作的依法管理,抓好本单位统战工作。

36.按照党务公开内容和程序,抓好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7.落实好“一会一报”“一事一议”制度,加强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发挥好党组织政治把关作用。

38.认真完成学校安排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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