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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党校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3-09-13 16:16 点击:[] 作者:-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发〔1995〕11号)和《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0号)文件精神,建立党员先讲性教育的长效机制,规范我校党校工作,发挥党校的思想理论阵地与党性锻炼的熔炉作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党员、干部教育工作,现就加强我校党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党校建设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经验和基本知识教育,促进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职能及主要任务

党校的职能是: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和校党委的要求,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关组织实施;定期召开校务委员会,研究党校建设和工作部署;组织党校兼职教员开展教学研究和调研活动;建立干部学习培训档案,及时向校党委提供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信息资料;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理论研究;统一印制、颁发和管理党校各类培训证书和结业证书等。

党校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及其它活动,帮助党员师生、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及其他人员,加深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理论素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同时,在培训中要紧密结合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中心工作和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进行研讨,与时俱进地丰富教学内容,不断提高党校的培训水平。

校党委党校负责全校处级干部及处级后备干部的培训、党支部书记的培训以及全校党员的专题培训工作;指导学院党校工作,制定学院党校工作条例;按照党委有关统战工作的要求,承担培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相关任务。

学院党校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负责面向发展对象、本单位党员的党课;负责本单位学生党员、学生骨干的教育培训。学院党校要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平台作用,及时组织师生学习党和国家以及学校的重大方针、政策、会议精神,进行形势政策教育,讨论社会、学校和师生关注的问题,提高认识,确保培训质量。

三、设置及管理体制

学校党委设中共甘肃农业大学委员会党校,校长由一名党委副书记兼任,党委组织部部长任常务副校长,党委宣传部部长、纪委副书记任副校长。党校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设办公室主任一人,负责党校的日常工作。学校党委党校设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党委学工部、研究生处、团委主要负责人和人文学院院长组成。

学院党委(总支)设学院党校。学院党校建在学院党组织内。学生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学院党委(总支)均要成立学院党校。尚不具备单独成立条件的,有关培训工作由学校党校负责完成,或联合其他学院党校进行。学院党校在同级党委(总支)的领导和学校党校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学院党校正、副校长由学院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兼任。

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集体领导体制。校务委员会在校长的主持下,全面领导党校的各项工作。

党校必须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如目标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含考勤制、考试考核制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使党校工作逐步正规化、制度化。

积极探索建立网上党校,拓宽党校教育培训工作的渠道。

四、师资队伍和教学组织

学校党校师资队伍构成:学校党委有关领导、学校党委职能部门和学院党组织负责人、人文学院资深教师、校内聘任教师、校外聘任教师。

学院党校师资队伍构成:学院党委(总支)领导、党委(总支)委员、组织员或党务干事;有关党员教授、支部书记、学生辅导员以及院外有关教员。

党校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都要制订相应的教学计划,对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时间、教学方法、教学要求以及阅读书目等做出具体规定。

党校的教学要改革创新,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手段灵活,做到系统讲授与专题研讨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课外自学相结合,校内学习与社会考察相结合。要充分运用网络、多媒体等教育手段,使培训教育活动具有科学性、艺术性和较强的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

五、条件保障

学校党委党校工作经费列入学校财务预算,由学校党委党校统一管理使用。

党委组织部可根据党费使用情况对学院党校工作和活动给予适当补充。

校内教师应聘党校教师后,其在党校的教学工作按学校教学工作津贴规定给予报酬,由学校党委党校从党费中列支。

六、加强领导

切实加强对党校工作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党校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议事日程。校、院领导要带头给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并积极参加一些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讨。要加强对党校工作的检查指导,把党校建设和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作为对基层党组织以及对书记、副书记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校各有关部门要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积极支持党校的各项工作,加强协调,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形成党校教育的合力。要不断探索新时期党校建设的新特点,总结党校建设的新经验,促进我校党校建设的新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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