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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做好分析评议阶段“提出评议意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9-12 17:01 点击:[] 作者:gsau_jgdw

 

机关党发[2005]5

 

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做好分析评议阶段

“提出评议意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支部:

现将学校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作好分析评议阶段“提出评议意见”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中提出的内容、方法步骤和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的要求,结合机关党委对此项工作的安排,切实做好对党员“提出评议意见”的工作。

 

 

 

〇〇五年九月十二

 

 

主题词:转发 评议意见 通知                    

                          2005年9月12印发

关于认真做好分析评议阶段“提出评议意见”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提出评议意见”是分析评议阶段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这项工作做好了,有利于党员明确整改方向,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有利于党组织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有利于下一步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为进一步把“提出评议意见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教育活动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效,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评议意见的主要内容

党支部对每个党员提出的书面评议意见,包括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努力方向三个方面。评议意见以党员在党的十六大以来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党性锻炼的情况为主,同时,注意评价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的现实表现。要如实评价党员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的优点和不足。对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在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评价。

二、提出评议意见的方法步骤

提出评议意见 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在注意方式方法的同时,要遵循以下基本步骤:一是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委会,对党员逐一提出分析评议的初步意见;二是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将初步评议意见与评议对象见面,听取本人意见。党员本人对评议意见有异议的,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如评议意见确与本人实际表现情况不符合的,支委会要修改完善评议意见后再与本人见面;如评议意见符合本人实际表现情况且不宜修改的,支委会要对本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正视问题,虚心接受评议意见。三是支委会作出对党员的书面评议意见。党员人数少,没有支委会的党支部,对党员的评议意见,由党员会议提出。对党员的评议意见均需报上一级党组织审阅。对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各单位、各部门行政领导的评议意见,要报学校分管领导审阅。四是支委会向党员逐一反馈书面评议意见。

对流动党员和离退休职工中的党员提出评议意见,在坚持中央精神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对经评议初步确定的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帮助认识问题,要求其认真改正。

三、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1、要注意把握标准。党支部要对照党章要求、中发〔200420号文件和胡锦涛同志关于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6条基本要求,以及我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结合党员个人讲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的情况以及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提出评议意见。评议意见要突出重点,表述准确,简明扼要。

2、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党支部要本着对每一位党员关心爱护、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肯定成绩,明确指出不足。要通过“提出评议意见”,使党员认识自己的不足,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要通过“提出评议意见,励志鼓劲,进一步调动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的积极性创造性。要评出团结,评出干劲,评出努力的方向,更好地体现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

3、要认真做好基础性工作。党支部提出评议意见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活动、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基础上进行。对以上环节特别是党性分析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采取适当方式“ 补课”后,再提出评议意见。

4、要充分发扬民主。党支部在研究提出评议意见时,支委会成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形成共识。意见不一致时,不要匆忙形成评议意见。支委会在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包括听取上级党组织意见,统一思想后再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5、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精心抓好这一环节工作的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搞好自我评议,虚心接受支部评议意见。学校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要切实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专题培训,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人的作用。党支部要敢于坚持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各督查组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学校先进性教育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〇〇五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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