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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甘肃农业大学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4-05-08 16:20 点击:[] 作者:-


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甘肃农业大学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甘农大党发〔2014〕26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教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中国共产党甘肃农业大学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关于加强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甘农大党发〔2005〕57号)和《关于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甘农大党发〔2005〕58号)即行废止。


                                     中国共产党甘肃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4年5月8日


中国共产党甘肃农业大学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是党组织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和战斗力的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党支部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理念,以提高党支部战斗力为核心,以增强党支部凝聚力为关键,以服务师生员工为目标,以改进工作方式和创新活动内容为抓手,努力使党支部成为设置合理、领导有力、制度健全、管理严格、作用明显、群众拥护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成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党支部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牢固树立党组织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领导。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党支

部建设与学校的中心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校园紧密结合起来,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党支部的建设成效。

3.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各基层党组织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认真分析和研究解决党支部建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努力成为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排头兵、先锋队。

三、主要措施

1.完善党支部设置形式

党支部的设置应本着科学合理、有利于开展工作和发挥作用的原则进行。学院(教学部)的教工党支部一般应按系、教研室、研究所等学术组织设置,也可以依据学科专业方向、课题和项目组或教学科研团队设置;内设管理机构、直属单位的教工党支部一般应按单个或联合部门(单位)及服务类型设置,设置后的教工党支部应保持相对稳定;本科生、研究生党支部一般应按学科(专业)、年级、班级设置。设置党支部须经基层党组织讨论、批准,并报学校组织人事部组织处备案。

按照党组织进公寓、进社团的要求和一方隶属关系,多重参加学习和组织生活会的方式,结合院管学生公寓工作,不断加强公寓和学生社团党支部建设。学生公寓党支部由组织人事部组织处会同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各学院党组织进行设置和建设,由各学院党组织具体管理。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由3—5人组成;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3年。

教职工党的支部委员会和大学生党的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工作职责。

2.加强党支部书记选配工作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党支部书记的选配工作。在职教工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学术带头人、系主任、实验室主任或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担任。

本科生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辅导员、各学院党组织委员、班主任、本科教学秘书、党务干事担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各学院党组织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工作秘书担任。同时选配1名品学兼优的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本科生和研究生党支部副书记。学生公寓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辅导员担任。

选配的党支部书记应政治素质高、党性原则强、热爱党务工作、作风正派、有较高威信、具有奉献精神和两年及以上党龄。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学习交流,重点开展政治理论素养、党务工作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3.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

党支部的活动要贴近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学院教师党支部要紧紧围绕教学、科研等工作,组织开展述学、评学、评教及社会服务等活动,引导教师加强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和业务能力建设;管理及服务部门党支部要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微笑服务、承诺践诺、先锋引领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加强作风形象、能力素质、服务质量建设。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其成为推动学校发展、维护学校稳定、促进校园和谐的战斗堡垒。

大学生党支部围绕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读书活动、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社会公益及实践活动,增强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使其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政治核心。

学生公寓党支部活动按照《学生公寓党支部工作制度》执行。

4.健全党支部工作台帐

一是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台帐,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工作总结、党支部隶属关系及组织网络图、党支部会议记录(支委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等)、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资料、党支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二是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台帐,主要包括党员名册、党员活动(教育培训、联系服务群众等)记录、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资料、优秀党员评选表彰资料、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党员证明信等资料、党费收缴使用记录、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等。

三是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台帐,主要包括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发展党员的有关材料、发展党员工作总结等材料。

四是建立健全其它工作台账,如特色党建工作情况、经验、资料等。

5.严格执行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要认真执行学校党委关于党支部建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党费管理等有关制度。建立健全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落实。

一是认真抓好学习。以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为目标,联系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制订年度学习计划,认真落实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做到时间、地点、内容、效果四落实,并做好学习会议记录和考核。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辅导、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学习知识与运用知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撰写学习笔记、组织交流讨论等形式,提高学习效果。

二是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培养、教育、考察、政审、谈话、审批和转正等环节的工作,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票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把党员“入口关”。

三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的组织生活包括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民主生活会等。党支部要紧密联系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每月组织一次。特别要做好毕业班学生党员和在外地实习实验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组织生活,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及相关沟通联系工作。

四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要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学生党支部制度

继续推进和落实机关部门处级干部、组工干部、各学院党组织委员联系学生党支部制度。要把落实联系工作任务作为干部平时考核的内容之一。

7.扩大党员承诺践诺岗覆盖面

各党支部要把承诺践诺融入本职工作,通过“亮标准、亮身

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评议、领导点评”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服务标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努力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要把机关部门党员承诺践诺岗位履责情况作为干部平时考核的内容之一。

8.扎实开展“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按照党支部分类定级标准,重点从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组织生活是否正常、党员发展是否规范、模范作用是否显著等方面,在每学期结束前开展一次所属党支部分类定级活动,并对软弱涣散党支部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限时进行整改。分类定级结果和整改措施报学校组织人事部组织处备案。

9.建立党支部工作检查与考核制度

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要对所属党支部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并对所属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进行考核。学生公寓党支部书记的考核工作由组织人事部组织处会同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和各学院进行。学校党委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对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各基层党组织年终党建工作考核和评选优秀党组织的主要依据。具体考核指标另行公布。

10.加强党建研究工作

学校定期开展党的建设研究工作,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和党务干部,围绕基层党建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讨论研究,为学校党委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学校继续推行学生党支部党员特色活动支持计划,鼓励和支持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活动。

   四、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一般每年召开1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党建工作专题例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交流、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每学期应召开2次党支部书记会议,督促党支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党支部的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2.完善党支部工作条件保障机制

各学院(教学部)应从创收经费中核拨不低于2%的经费专门用于党建工作,无创收经费的学院由学校按最低学院的标准核拨。核拨党建经费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统筹安排使用;各学院(教学部)从学校核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量津贴中,对兼任党支部书记的教职工(包括学生公寓党支部书记)根据相应工作量给予津贴补助。各学院党组织要指导学生党支部积极申报学校

学生党支部特色活动支持计划项目,要加强对党建与思想政治教

育专栏、微博微信平台等的建设。

3.深入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引导活动

学校党委定期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选表彰。鼓励各基层党组织定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创先进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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